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关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认定,具体如下: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本罪在客观方面的重要因素,是指公司、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后者如教育...
1、二者犯罪主体不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犯罪主体,多为商品经济的经营者,具有特定性;行贿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相对来说,范围更加广泛。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罪立案标准的规定》一、行贿案(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不满一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2)向三人以上行贿的;(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已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界定标准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本罪。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上为故意,并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在客观上表现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1.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的成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3.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19人已浏览
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