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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处理大致有两种方法,一是由原来的土地使用权人再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从而继续使用该块土地;另一种是由国家依法收回...
申请人应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土地所有权来源证明到国土资源所申请商业用房土地使用证,由国土资源所派人实地考察,邻里指向边界,完善各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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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处理大致有两种方法,一是由原来的土地使用权人再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从而继续使用该块土地;另一种是由国家依法收回该块土地的使用权,但在收回时对于该块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也一并无偿归国家所有。温州的土地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后,需要按照温州土地使用权续期的规定,提出续期申请,经过审核后,需要再次缴纳出让金,可以获得继续使用该土地的权利。对于那些逾期未提出申请,或者当地政府规划不得续期的土地,国家会收回土地的使用权。
申请人应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土地所有权来源证明到国土资源所申请商业用房土地使用证,由国土资源所派人实地考察,邻里指向边界,完善各种材料后,报国土资源局登记发证。
专家解答: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九条“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交下列材料:(一)土地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四)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五)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七)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第(四)项规定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获得,来我局相应基层所申请土地登记。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可由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经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审核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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