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医疗纠纷鉴定应该注意的事: 1、当事人应当尽早封存病历及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 2、申请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
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如下: 1、医德医风存在问题; 2、医疗质量存在问题; 3、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方法欠缺;等等。 解决方法如下: 1、...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医疗纠纷鉴定程序之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 (1)审查鉴定委托书、送检资料材料等; (2)举行听证会; (3)鉴定人进行鉴定,必要时组织专家讨论; (4)出具鉴定文书。 2、当事人可以参与的鉴定程序及权利 (1)司法鉴定机构提交与鉴定有关的材料; (3)参加听证会; (4)在听证会上可以发表本方观点及理由; (5)可以回答鉴定人的提问; (6)可以依法申请鉴定人员回避; (7)可以在听证会前或后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 (8)在鉴定有关的法律文书上签字。 3、不服司法鉴定的处理。当事人不服司法鉴定结论的,可以向委托鉴定的人民法院书面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是否同意,由人民法院决定。法院经过审查不同意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结论作为定案依据。人民法院应当同意重新委托鉴定的法定情形 (1)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4)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 (5)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 (6)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 (7)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因素的。
医学会一般完成医疗事故的司法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方医学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鉴定。
当事人申请医疗鉴定的,实行鉴定费用预缴制度,具体是: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的,由双方协商缴纳预缴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的鉴定,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缴纳预缴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由医疗机构支付鉴定费,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争议处理的申请人支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人已浏览
218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