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尊敬的xx: 你局xx行政处罚通知书收悉。因对你局告知书所认定的行政处罚事实、理由和依据持有异议,现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要...
首先要明确一点,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程序规定是针对做出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的,当事人没有程序规定。所有行政程序,都由行政机关履行告知义务。如果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复议听证活动,保证依法、公正、公开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组织行政复议听证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复议听证,是指行政复议机构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组织行政复议案件的当事人,通过采取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方式,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公开审理的活动。 第四条行政复议听证由行政复议机构组织实施。 第五条行政复议听证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正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依法不宜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外,行政复议听证活动应当公开举行。 第六条行政复议机构在组织和实施听证活动时,行政复议法听证程序应当积极为依法开展调解或者和解工作创造条件,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首先要明确一点,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程序规定是针对做出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的,当事人没有程序规定。所有行政程序,都由行政机关履行告知义务。如果没有告知程序的,属于行政机关的程序瑕疵或违法。 所以,你的问题就有答案了。 第一,当事人没有违反行政程序,因为在行政机关下达行政处罚时候,已经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听证和申辩的权利,那么行政机关也没有违反行政程序。当事人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听证申请书行政复议即你说的当事人放弃权利的,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不违反行政程序。 第二,在接到行政处罚后,申请行政复议是可以的。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应该进行处理。但进过调查发现行政机关没有违反行政程序,就会驳回当事人的复议申请,或者不予立案,等等,根据情况而定。
行政复议决定书在总体结构上,分为三大部分: 1、第一部分,即决定书的开始部分,包括决定书的名称、决定书的发文字号、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第二部分,即决定书的正文部分,包括案件的程序陈述、申请人的申请内容、被申请人答复的内容、复议机关查明的案件事实、复议机关作出决定的理由、决定的内容等。 3、第三部分,即决定书的尾部,包括决定书的效力及当事人诉权的告知、决定书的成文日期、发文机关的名称及复议机关的盖章等。以下分别对各部分的撰写制作规范加以说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7人已浏览
427人已浏览
229人已浏览
4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