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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货币资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的,出资人不需要补足差额。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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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比例主要还是经股东协商并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原公司法规定了出资货币不低30%,也就是说非货币投资可以达到70%以下。 2013年底出台的新公司法第二十六条中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取消了比例控制。所以待2014.3.1新公司法正式实施起,将不再对非货币出资额的比例进行限制。这样,理论上非货币出资(包括技术)所占注册资本比例可以达百分之一百。
是的,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方式,法律规定可以使用货币投资,也可以使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包括财产权)进行投资。但是,对非货币性财产的投资有两个原则:一是可以用货币进行评估,即可以用货币进行评估、测量和确定,不能用人的思想、智慧等价值进行投资;二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财产,如禁止转让的文物,以及根据其性能不能转让的财产,不得用于投资。本条第一款还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规定哪些财产不得用于投资,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对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性财产进行投资的,应当进行评价,核实财产,不得估价或者低估。主要是确定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的真实价值,不得欺骗公众。对实物、知识产权、行政法规的评价、行政法律、行政法规。
根据《公司法》规定,用非货币出资的,要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而且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股东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根据出资的财产类型不同交付财产的方式如下: 一、股东交付实物出资,属于动产的,应当移交实物。 二、属于不动产的,应当办理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的登记手续。 二、股东以知识产权出资,应当向公司提交该项知识产权的技术文件资料和权属文件。 三、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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