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公职人员胁迫、唆使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应当从重给予政务处分。 公职人员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政务处分。应当给予两种以上政务处分的,...
公职人员胁迫、唆使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应当从重给予政务处分。 公职人员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政务处分。应当给予两种以上政务处分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职人员胁迫、唆使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应当从重给予政务处分。 公职人员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政务处分。应当给予两种以上政务处分的,执行其中最重的政务处分;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政务处分的,可以在一个政务处分期以上、多个政务处分期之和以下确定政务处分期,但是最长不得超过四十八个月。
公职人员胁迫、唆使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应当从重给予政务处分。 公职人员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政务处分。应当给予两种以上政务处分的,执行其中最重的政务处分;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政务处分的,可以在一个政务处分期以上、多个政务处分期之和以下确定政务处分期,但是最长不得超过四十八个月。
公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 (二)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本人违法事实的; (三)检举他人违纪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四)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的; (五)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六)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或者减轻情节。 公职人员因不明真相被裹挟或者被胁迫参与违法活动,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轻、免予或者不予政务处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3人已浏览
710人已浏览
330人已浏览
6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