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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取的费用(该部分费用由起诉方垫付,由败诉一方实际承担): 1、案件受理费; 2、诉讼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告费、评估费、专家费用;(大...
一、收取的费用(该部分费用由起诉方垫付,由败诉一方实际承担): 1、案件受理费; 2、诉讼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告费、评估费、专家费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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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诉讼费:一般情况下由原告方预交,败诉方承担。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房屋诉讼的案件受理费的收费标准,按照争议的性质及争议财产的价值(或金额),实行依比率递减的原则计算收取。2、其它费用: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屋纠纷案件中实际支出的、且依法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费用,如鉴定费、评估费等。3、执行费:法律文书生效后,负有义务的一方未自觉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向预交执行费,执行费按规定由被执行方承担。
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及门急、诊留观床位费。根据各省区、市、物价部门的规定,住院床位费和门急、诊留观床位费主要包括三类费用:一是属病房基本配置的日常生活用品如床、床垫、床头柜、椅、蚊帐、被套、床单、热水瓶、洗脸盆桶、等的费用。二是院内运输用品如担架、推车等的费用。三是水、电等费用。对这些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另行支付,定点医疗机构也不得再向参保人员单独收费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地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助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大家对待医疗事故的处理态度还是比以前好了很多的,以前医闹现象还是比较多的,造成了医患关系紧张的情况。以上内容就是ask.com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医疗事故索赔流程,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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