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专有部分面积是指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尚未进行登记的,暂按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按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建筑物总面积为专有部分面积之和。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者受委托居(村)民委员会工作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工作经费可以由业主分摊,也可以从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监督。受委托居(村)民委员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同时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监督。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期限尚未届满但业主大会已按照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自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期限届满但物业管理区域尚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自动延续,由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继续提供物业服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15人已浏览
544人已浏览
1,147人已浏览
13,6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