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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被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作出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单位提出复议申请。对大多数行政争议,行政相对人可以选择,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关于行政复议的重要作用以下材料就是 一、通过行政复议,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对下级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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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管辖体制及运行机制是行政复议制度的核心问题之一,其设定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到行政复议功能的发挥。当前,北京、黑龙江省等地经过多次研究论证,从改变工作机制上入手,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初步构建一个政府主导、专业保障和社会专家学者参与的审理案件模式,即行政复议委员会模式,拉开了行政复议改革探索的序幕。本文试从分析当前部分地区行政复议委员会新模式入手,将这种委员会体制与现有复议制度进行全方位比较,着重围绕行政复议功能地位、特征、制度运行等方面进行较深入的比较论证,为行政复议法的修改与行政复议制度的改革提供理论支撑。所以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这个问题我已经回答了,希望你满意
你问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决定是: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条规定,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因此复议决定是以行政复议机关的名义作出的,比如,你对某区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决定不服,你可以向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此时,区人民政府就是行政复议机关,具体负责行政复议工作的区政府法制办即是行政复议机构,行政复议机构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是以行政复议机关的名义作出。
由于人事调整,市局原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工作有所变动,为保证税务行政复议工作顺利开展,现决定对市局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复议委员会由徐奎同志任主任委员,税务局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任副主任委员,政策法规科、流转税科、财产和行为税科、所得税科、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纳税服务科、规费科主要负责人任委员。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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