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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然可以申请执行。看看法院去执行他怎么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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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是六个月的执行期限,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有其他的特殊情况,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还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时,或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时,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如下: 第一步: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决和刑事判决,必须由当事人履行。如果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执行人执行。对于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步骤二:法院受理。 步骤三:申请复议。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步骤四: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步骤五:采取强制措施。
一般来说,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最迟是六个月内执行完毕。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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