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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 1、基本生活标准参照上年度城乡低保标准的一定比例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
五保户由国家支持,因病住院,如为公立医院,村委会应派人照顾,照顾护士工资,可向民政部门申请报销。如为私立医院,则需按正常情况缴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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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 1、基本生活标准参照上年度城乡低保标准的一定比例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 2、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具有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分档制定,分别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0%、25%和40%。 3、2018年度城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供养标准为830元/人/月,双阳区、九台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供养标准为520元/人/月; 4、城区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供养标准为550元/人/月,双阳区、九台区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供养标准为410元/人/月。 全市城区救助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三档: 1、具有生活自理能力为178元/人/月; 2、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为445元/人/月; 3、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为712元/人/月。
中,通常住院治疗的情况下会涉及护理费的问题,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护理费包括伤者住院期间和出院后的护理费。
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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