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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夫妻双方对孩子抚养权归属可以协商约定;一方放弃孩子抚养权,另外一方愿意抚养孩子,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双方都希望抚养孩子,或者...
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和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其它生活来源的子女是法定的义务,不可以放弃的! 可能你的意思是说: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孩子归一方抚养,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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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四个方面进行书写。原告、被告双方因在非婚生子女情况上进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首先男女双方的正确身份信息,家庭住址等。表明自愿签订立场,放弃探望、养护等一系列权利,并不得再见。讲清如因个人原因发生违约现象,如何处理。最后写清诉讼日期与起诉人。
1、首先需要明确双方是自愿达成的结果,其次需要就抚养权、探视权进行尽量细化的约定。要明确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抚养费支付给谁、现金还是转账到约定的账户内、多久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多少费用以及出现双方约定的事项时,如何调整抚养费的数额等等。也要明确探视权的相关问题,比如探视的时间、频次、探视的时长、探视的地点等等。做这些细化的约定的好处是让有可能对抗性比较强的双方都有章可循,避免产生新的纠纷。 2、这里提醒准备放弃抚养权的一方,一定要慎重考虑再做决定,因为抚养权一旦确定如果没有出现对方丧失抚养能力或者继续抚养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等特殊情况,抚养权不会轻易变更。离婚协商阶段,很多女性面对强势的男性为了快速离婚,选择放弃抚养权。结果离婚后很快后悔,一次次发起抚养权变更的诉讼,不仅给自己和对方增添了不必要的诉累,也严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心理健康。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7、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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