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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签订地与履行地,被告所在地都有权管辖的,可以择一进行管辖。...
原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复函》(劳部发[1995]209号)中对此问题作了明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8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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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二人户籍不在同一个地方,往往又分居两地,原告又不愿意到被告所在地起诉离婚,原因是;路太远,花钱多,时间太长,被告在当地可能还有关系,担心离婚离不掉等等。那么,有什么办法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28次会议讨论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和意见1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3、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4、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5、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1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离婚的诉讼;往往法院要求原告方要提供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证明材料,例如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被告父母的证明及相当于此类证明材料。 当然如果是双方自愿离婚但又要在法院进行离婚的,本来是原告提起的离婚诉讼,本应该在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了达到在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目的,因为是双方自愿离婚,所以可以采取临时变换原被告角色,同样可以达到原告所在地法院立案管辖的目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你们在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法院不够明确,到底是被告所在地还是原告所在地必须非常明确,你们这个约定是无效约定,现在只能选择到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而本案中被告所在地和合同履行地是法院是重合的,所以,你们只能到沈阳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了。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但一方当事人的住所地在约定的履行地,被告住所地和约定履行地法院均有管辖权。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且约定履行地不在一方当事人住所地的,约定履行地法院无管辖权,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按你的描述被告住所地和原告住所地法院均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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