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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以下情形,房东可以扣押承租人的押金: 1、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 2、承租人没有定期上交租金。 3、承租人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
如果有以下情形,房东可以扣押承租人的押金: 1、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 2、承租人没有定期上交租金。 3、承租人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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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房屋租赁合同拖欠租金保证期限是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要扣租房押金的情形有: 1、承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 2、承租人没有定期缴纳租金,超过缴纳期限仍未缴纳的,出租人有权从押金里扣取承租人应当缴纳的租金; 3、承租人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的物品。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租赁合同到期。 2、房屋拆除改建。 3、房屋毁损。 4、房屋闲置。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5、承租人死亡。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而且又没有同 住的其他人时,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即终止。 6、当事人协商终止。 7、承租人有重大违约行为。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使用房屋。如果承租人严重违反合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1)擅自转租、转让、分租、出借或调换使用承租房屋; (2)任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受损; (3)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4)无故拖欠房租达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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