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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后一般不会直接安排劳动能力鉴定,根据规定,需要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
工伤认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可做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影响劳动能力的或停工留薪期满的,工伤职工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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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后伤情稳定即可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二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领取《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填写,连同工伤认定书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一并提交。
工伤认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可做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影响劳动能力的或停工留薪期满的,工伤职工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没有时间限制,但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利于及时进行赔付。
伤情相对稳定即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满应当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和各地规定,工伤职工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存在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满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第九条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因伤情不能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发给生活津贴,其标准不得低于因病医疗期内的病jia工资。从评定伤残等级的次月起,按照《条例》和《试行办法》的规定享受因工伤残待遇。需要继续治疗的,必须有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休jia证明,其工伤医疗费予以报销,但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由用人单位发给生活津贴,其标准不得低于因病医疗期内的病jia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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