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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部分刑事案件,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自诉案件。对于这类案件的不立案,我国法律规定了不同于公安机关管辖案件的监督程序和方式。公...
1、对立案材料的接收 一律接收,不属于管辖范围的,转交有关机关;若需采取紧急措施,应采取紧急措施。 2、立案中的初查 在初查过程中,可以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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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监督程序如下: 一、受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 二、要求刑事立案主体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3、认为刑事立案主体说明的不立案理由不成立的,应当通知刑事立案主体立案侦查。 4、有刑事立案侦查权的案件审查决定直接立案侦查。 五、报上级检察机关备案审查。
1、对立案材料的接收 一律接收,不属于管辖范围的,转交有关机关;若需采取紧急措施,应采取紧急措施。 2、立案中的初查 在初查过程中,可以采取询问、查询、勘验、检查、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初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不得对初查对象采取强制措施,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初查对象的财产,不得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3、对立案材料的处理 处理方式:立案和不立案。 无论是立案还是不立案,都必须书面决定。 不立案的决定应当告知控告人。 控告人不服的,可以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
1、由承办案件的人员制作《立案请示报告》; 2、经部门负责人或者主办检察官审查; 3、由部门负责组织讨论同意; 4、由部门负责人或主办检察官报请检察长批准。 综合上面所说的,作为一个案件需不需要判决是要取决于证据是否证据齐全,侦查了不一定就要起诉,执法人员还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找到相关的证据,这样才能更好的起诉犯罪人员,所以,执法人员就一定要把握好时间,这样才能更好的处理后面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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