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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受到人身损害,医疗费用和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者必须赔偿。受...
(一)案件受理费涉及损害赔偿,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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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受理费涉及损害赔偿,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申请费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四川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2019年四川省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相关数据。1、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216元。2、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331元。二、2019年四川省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相关数据。1、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3484元。2、全省农村居民每年生活消费支出12723元。以上数据来源于2019年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四川省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计算方法为:1、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障碍系数×赔偿年限。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者失去劳动力或残疾等级,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期残疾日起20年计算。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的75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即受害人60岁以下城镇居民伤残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伤残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3、葬礼费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葬礼费用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按6个月总额计算。4、被抚养人的生活费=被起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度消费支出×抚养年数。被抚养人是指受害者依法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和失去劳动力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被赡养人有其他赡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承担的部分。被赡养人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或村居民人均年度生活消费支出额。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疗费、住院费等。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发行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据,根据病历诊断证明书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金额由一审法庭讨论结束前实际发生的金额决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需的恢复费用、适当的整形费用和其他后续治疗费用、赔偿权利者实际发生后可以另行起诉。但是,根据医疗证明书和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和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起赔偿。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者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理人员同等级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则参照错误劳动费的规定计算的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雇用护理人员,则参照当地护理人员从事同等级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是一个人,但医疗护理费是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情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来确定的。如果护理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的意见,可以参考确定护理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到受害者恢复生活自立能力为止。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死亡赔偿金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是,60岁以上的人,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的75岁以上的人,按5年计算。10、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失赔偿费等。
(一)案件受理费涉及损害赔偿,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申请费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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