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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其宗旨在于通过提供生育...
不可以。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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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产检可以走生育保险的项目包括: 第一次产检: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B超; 第二次产检(16到18周):产科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肝功能、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 第三次产检(20到2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彩色B超; 第四次产检(24到28周)和第五次产检(28到30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六次产检(30―32周):产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B超; 第七次产检(32―3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八次产检(34―36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九次产检(37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十次产检(38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十一次产检(39周):产科检查、尿常规、B超; 第十二次产检(40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参加保险后,城镇居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住院和门诊大病总费用):城镇非从业居民为3、五万元,少年儿童四万元。参保城镇居民连续缴费满10年的,可以从下一年度开始适当增加最高支付限额。最低支付标准为250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50元;一级医院35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在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有不同的支付比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和支付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再负担,可以通过建立大额医疗补助、商业健康保险等方式解决。
怀孕检查医保报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才可以。孕期检查都是门诊检查,医保报销对于门诊检查有一定的规定。一般本乡镇在本乡镇或者是指定的乡镇医院可以报销,正常的县级医院门诊费用不给予报销。至于门诊费用能不能报销,需要根据本地区的医保情况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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