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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写欠条可能涉嫌抢劫罪或敲诈勒索罪,司法实践中按照敲诈勒索罪处理的概率较大。如果当场使用暴力并当场占有了他人财物,则肯定是抢劫。《刑法》第...
强制写借据可能涉嫌抢劫或敲诈勒索,在司法实践中处理敲诈勒索罪的可能性较大。当场使用暴力,当场占有他人财产的,必须是抢劫。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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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题 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二字。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二)正文 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三)落款 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条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或捺手印。
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这个法条涉及证据的接收,接收是实物证据保管的一个方面,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法院要出具收据,在收据中注明证据的名称、页数、份数和时间等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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