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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有乙型肝炎不是无效的婚姻。携带乙肝病毒并不属于禁止结婚的事由,双方的婚姻关系是有效的.以下情况被认为是不能结婚:1、患麻风病尚未治愈者的...
虽然属于隐瞒病情。但是,由于乙肝是可以治愈的,不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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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2003年,我国《婚姻登记条例》取消强制婚检以来,患乙肝已不再是结婚登记的绝对限制条件。即使一方患有乙肝,甚至双方患有乙肝,只要双方自愿登记结婚,我国法律都会承认其婚姻关系合法。确定哪些属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司法实践中主要依据的是我国《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概括起来说,不应当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重症精神病,即精神分裂症和躁狂抑郁症;重症智力低下者,即痴呆症;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包括未经治愈的梅毒、淋病、艾滋病、甲型肝炎、开放性肺结核、麻风病等。乙肝目前不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如果隐瞒乙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双方能够协商一致离婚,那么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隐瞒乙肝买保险不能获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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