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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一方对于另一方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上诉状必须进行答辩,当事人一方提出管辖权异议上诉状之后,另一方可以选择进行答辩,也可以...
答辩人:高xx高XX诉刘XX离婚纠纷一案,因被告刘XX提出管辖权异议,现答辩人针对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提出答辩如下:一、郑州市XXX区法院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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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一方对于另一方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上诉状必须进行答辩,当事人一方提出管辖权异议上诉状之后,另一方可以选择进行答辩,也可以不答辩,这个全由当事人自己决定。但是一般情况下另一方为了自己的利益都会选择进行答辩的。
范本一答辩人:XX。XX诉XX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现针对此管辖异议提出答辩如下:申请人的管辖异议申请不符合法律程序,且与现行法律规定相悖,异议不能成立,应依法予以驳回。第一、申请人的管辖异议申请已经超过提管辖异议的法定期限,不符合民诉法程序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以及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本案中申请人于2015年11月24日签收起诉相关材料,其应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即2015年12月9日前)提交管辖异议申请,而申请人于2015年12月29日提交申请书,已超过法定期限,法院应依法驳回其异议申请。第二、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大连XX区人民法院是本案有合法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人的管辖异议申请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本案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依法理应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而大连XX区人民法院是案涉标的XX房屋所在地法院,是本案有合法管辖权的法院。综上,本案管辖权明确,不存在异议。大连XX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依法享有管辖权。申请人提出管辖异议的程序不合法,理由亦不能成立,请求贵院依法裁定驳回申请人的异议申请。此致大连XX区人民法院答辩人:XXXX年XX月XX日
答辩人:鄢*明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跃忠 住所地:河南省许昌市鄢*县开源路与31*国道交叉口 被答辩人: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燕*义经理。 住所地:河北省廊坊市广*道2*号 现因被答辩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一案,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管辖权异议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当予以驳回: 事实与理由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2012年10月20日,被答辩人和高*见签订了内部承包合同协议书,被答辩人将郑州枫杨外国语学校教师公寓、图书馆等项目以内部承包的形式承包给高*见。2012年11月26日,高8见和刘*岭合伙将该项目承包给答辨人,答辩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约定义务,2014年1月16日,经过刘*岭、高*见以及被答辩人在该项目的负责人对工程量进行决算,数额已经非常清楚。 答辩人和刘*岭、高*见签订的劳务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按照一般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所以即便双方没有合同约定,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也应当管辖本案。 我们认为,被答辩人只所以提起管辖权异议,实在是滥用诉权,恶意拖延诉讼。恶意拖欠农民工的工资。 综上,被答辩人所提出的管辖异议既没有事实依据也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成立,故请求依法予以驳回。 此致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鄢*明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特别授权代理人:张* 二0一*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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