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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传唤被告一般不会通过原告律师,而且法院传唤会有传唤的文书,收到文书是需要在送达回执上签字的。除非简易程序可能会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之类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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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司法机关是传唤人,是依法履行职能。至于被传唤人是被告吗这个问题,当事人是被传唤人(包括原告和被告)。
如果没有利益冲突,只是单单的协助调查,没有违法犯罪,是24小时的时间,但是公安机关的协助调查,例如刑警队,经侦队,禁毒队这些所说的协助调查,基本都是违法犯罪嫌疑人,在经过48小时的调查后,大部门都是转送到看守所了,这种情况下为了避免串供毁灭证据就不一定了,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只是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而不是必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第八十三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第八十五条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同时适用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在法院通知后拒不到庭作证的,可以进行传唤。对于妨碍诉讼进行的,还可以进行罚款、拘留。但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很少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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