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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资格购买和领取发票的纳税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①纳税人资格证书;②发票购买和领取审批传递单;③已开具使用的旧发票和发票使用细节;④普通发...
发行收据时需要提供的对方信息,发行增值税普通收据,发行对方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码的增值税专用收据需要对方公司的全名、纳税人识别号码、公司地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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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发票属于刑事犯罪,当事人可以参照以下规定来确定相关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以及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三)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 (四)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五)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 (六)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 (七)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二、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 五、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开票全称、抬头、付款方。如果只是个人消费,填写“个人”二字一般就可以了。不过要求严格的地区或行业,就必须要填写名字。如果需要单位入账,则要填写单位的准确全称,最好提前和单位的财务人员确认好。 2.税号、代码。税号最好提前向你们单位的财务问清楚。因为税务总局一直在升级商户们的开票软件,很多情况下,不填税号就开不出来发票。 3.其他信息和资料。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4.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要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但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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