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夫妻探望权被尊重

2022-10-28
近期,潮安法院审结了一宗关于探望权纠纷案件。原告A请求法院判令被告B协助其行使探望权,并规定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法院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2011年9月经法院判决双方离婚,2009年出生的婚生女儿A衫跟随被告生活,由其直接抚养。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约定“原告A每半个月探望A衫一次,时间定在星期日上午十时接孩子,下午四时将孩子送还被告A”。该协议履行了一段时间后,因原告没有遵守协议约定,探望时间过长,发生纠纷,致使被告不再协助原告行使探望权,造成协议履行中断,原告遂以行使探望权为由向潮安法院提起诉讼。潮安法院依法判决A对女儿A衫享有探望权,探视时间为每月第二、第四周的周日上午十时至下午四时,被告B应履行协助义务,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当一段婚姻走到了尽头,未成年子女的探视问题往往会引发双方的矛盾。双方因这产生矛盾甚至伤害事件时有发生,这样的结果最终伤害的是无辜的孩子。法官提醒大家,希望离异的夫妻要充分考虑到孩子的健康成长,多一分理解,多一点宽容,共同努力让孩子拥有一份完整的爱。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