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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符合以下两种条件之一的可以在上海起诉离婚: 1、可以证明被告(对方)已经在上海居住生活一年以上; 2、可以证明两人均离开原户籍地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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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异地是可以起诉离婚的。2,如果你妻子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你可以在你现在的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离婚。3,如果你们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你应该到女方的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4,如果你们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你们一共有三个孩子,一般情况下,如果起诉离婚,法院一般很少会将三个孩子之判决给父母一方。有时也有例外,但从保护孩子的权益,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考虑,法院一般不会只判决给父母一方。6,你们同意离婚,建议孩子问题也进行协商,也要尊重孩子的意愿,看他愿意和谁一起生活。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如果对方无经常居住地,而您又可以开具居住上海的证明的,则可以在上海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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