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既遂:已经发生犯罪事实,并在客观上产生一定结果,可以认为是具备了犯罪的整个过程。 未遂:已经实施犯罪行为,但因外界某种因素干扰,中途终止未能...
既遂:已经发生犯罪事实,并在客观上产生一定结果,可以认为是具备了犯罪的整个过程。 未遂:已经实施犯罪行为,但因外界某种因素干扰,中途终止未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犯罪预备是指准备犯罪,犯罪未遂是犯罪行为未得逞,犯罪中止是自动放弃犯罪或有效防止犯罪、犯罪既遂是除了以上行为,已经完成了犯罪。 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既遂:已经发生犯罪事实,并在客观上产生一定结果,可以认为是具备了犯罪的整个过程。 未遂:已经实施犯罪行为,但因外界某种因素干扰,中途终止未能得逞,没有造成犯罪嫌疑人想要、并可能达到的结果。 中止:已经实施犯罪,在犯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自动停止继续犯罪的行为。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止的笼统概念。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特征:中止的时间性、自动性、客观性、有效性;其成立不要求没有发生任何犯罪结果,而是只要求没有发生犯罪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即可。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7人已浏览
245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6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