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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作为债务要求对方返还。 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
当做债务处理,你可以要求返还。 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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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公司不还可以协商或者诉讼到人民法院解决,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到人民法院诉讼的步骤:1、写起诉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单位,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个各一份;2、到被告地人民法院立案,交纳诉讼费。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单位,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3、证据材料复印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应向法院起诉,否则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保护。如果找不到被告,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时间为60日。如果被告还不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然后公告送达判决书,公告的时间也为60日。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确实无钱无法执行,可以先中止执行,但中止是暂时的,如果法院或当事人探明被执行人有除必要生活资料以外的财产可以执行,那么法院就可以恢复执行。另外,被执行人如果有固定工作收入的,法院也可以通知其所在的单位协助执行,定期从其工资中扣除款项来执行。《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2003年借给朋友了3万块钱,是在银行贷款借给他的,1年的使用期,可是现在都5年了,一直没还,每年的利息也是我交的,眼看今年又到期了,我实在没办法了,想起诉他,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麻烦您。求助中。你的问题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我逐一给你解释: 1、起诉你的朋友,要求其还款要注意: 一是要以你的朋友为被告,到你朋友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也就是要求你的朋友归还欠款和利息; 二是要有你朋友向你借款的借据作为证据,并且你要向法院提供原件。 2、关于你朋友承担利息的情况: 从你的表述中,看不出你朋友的借款期限。“1年的使用期,可是现在都5年了 ”中的“1年的使用期”不知道是你向银行贷款的期限,还是你朋友和你约定向你还款的期限。如果是约定还款的期限,同时,借款的协议没有约定利息,那么,这个期限到期后,你就可以要求其支付利息。 3、五年前借款的诉讼时效问题: 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也就是说,如果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之后两年内你没有行使权利,法院就不保护你的胜诉权了。所以,你在起诉的时候,要提供在朋友欠款期间,你曾经多次向你朋友要钱的证据,每一次的间隔时间不能超过两年。如果超过两年,则需要你朋友对这笔欠款的确认。 4、关于银行的贷款问题: 如果没有在贷款合同中明确表明你贷款是为了借给你的朋友,或者没有你朋友对这笔贷款的担保,则,你对银行有完全还款的义务,与你的朋友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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