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司破产债权人申报的期限短则不少于30日,长则不超过3个月。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
1、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从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至少30天。即要有30天以上的时间,但最多三个月。就可以这样公告;在本公告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2、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进行的分配,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1、一般规定。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为可以申报的债权。 (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此处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故信托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不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不是此处所称的债务人财产;以这些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不得申报。至于请求权所指向的财产是债务人的一般财产还是特定财产,不影响申报的资格。因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
以通知形式送达破产案件受理通知的债权人,债权申报期限为收到通知后一个月,以公告形式送达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 破产债权申报期限是指法律规定的债权人行使破产参与权,向法院或者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要求破产清偿的诉讼期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2人已浏览
80人已浏览
72人已浏览
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