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应该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
公司解散员工有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确定终止劳动关系,每年补偿1个月职工个人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半年的按补半个月计算。反之,即未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应当从职工个人进厂(公司)工作开始计算经济补偿,每年补1个月,不满半年的补半个月。 公司解散,指公司经过一定法律程序后,公司即告消亡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时,其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依然存在,公司解散行为必然导致劳动关系的提前终结。因此,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解散必须给予员工一定的赔偿。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多种情形、一是被吊销营业执照、二是股东会作出解散的决议,三是因公司资不抵债破产而解散,无论哪种原因的解散,公司均需要向员工进行赔偿。
公司如果不是在必要情况下,都是不会对公司进行解散的,因为公司被解散的话,意味着公司将不存在,公司的相关业务不能开展,员工也会面临着失业,那么如果公司真的要被解散的话,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程序又是怎么样的?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徐明良律师解析。 一、公司解散员工的赔偿流程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确定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从2008年1月1日起每年补偿1个月职工个人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半年的按补半个月计算。反之,即未吊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4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