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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
没有收入可以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支付方式有定期支付、一次性支付和以物折抵。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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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综上所述,抚养费的金额一经确定,并不是不能更改的。当前夫因工失去劳动能力或者患上严重疾病,无力承担全额抚养费的时候,前夫要求减少抚养费是请求也是合理的,在法律上面也能获得支撑。当然,如果前夫并没有出现意外情况,收入情况良好,是不能减少或者停止支付的。
首先,抚养费应当主动给付与履行,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义务人,可以通过劳动创造,筹借、变卖资产等方式来给付; 如果没有以上能力,则属于履行能力缺失或丧失,这种法律责任与义务是以个人的承受能力和履行能力为限。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 其次,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没有收入小孩抚养费的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如果是暂时没有收入的可以先暂时不交抚养费,等到有经济实力之后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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