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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合同纠纷的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合同纠纷的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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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 因此,诉讼费主要由两方面构成,案件受理费和实际支出费用。 一、案件受理费 是法院受理一个案件中所需要收取的基本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非财产案件受理费与财产案件受理费。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收取的定额诉讼费也不同,收取的范围为50元到1000元之间。 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进行收取。 二、实际支出费用 包括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及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等。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合同纠纷的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合同纠纷的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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