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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民或者法人有起诉的权力,也有不起诉或者起诉后撤诉的权力。如果公民或者法人已经起诉,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原告想撤诉,就可以向法院提交民事撤...
根据规定向法院申请撤销民事行为的申请书如下:申请人: 申请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的一审民事判决(或裁定),于月日向你院提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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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关于本公司申请执行与纠纷一案,即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现因申请人申请后被申请人已向本公司履行,已无需强制执行,故向法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请予以准许。申请执行人委托代理人:2015年月日
申请人: 地址: 被申请人: 申请复议事项: 请求对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xxx工认字【2008】第xxx号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进行复议,撤销对xxxx的工伤认定。 申请复议的事实与理由: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二、做出的工伤鉴定是错误的 首先xxx受伤时间不是在申请人的工作期间。 其次xxxx平受伤的地点不在工作当中或上班途中。据xx己称其受伤是在家里受伤。 基于以上,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不具有对xx进行工伤认定的管辖权,被申请人的受伤不是工伤,请求贵局依法撤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xx工伤的认定。 此致
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申请书 申请人:有限公司,住所地:357号,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被申请人:,男,年10月26日出生,住205号。 请求事项: 撤销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作出的陂劳人仲裁字仲裁裁决书。 事实和理由: 一、申请人没有向被申请人支付养老保险补偿金的法律义务。 国家法律规定,即便没有补办保险,只能判决补办,要求申请人支付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 二、被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已经过了一年期的仲裁时效。 根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本案被申请人从原告,其仲裁时效最迟应当从2012年11月起算,其相关权利应当在2013年11月前提请仲裁,现已经到了2015年,已经长达3年之久,远远超过法律的仲裁时效。 综上所述,上述仲裁裁决书,在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存在严重错误,导致错误裁决,为此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请求贵院依法裁定撤销该裁决书。 此致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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