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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请律师出面与对方进行交涉。 2.该协议具体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自愿离婚的意...
一般不需要。双方能够达成书面的离婚协议,签字即可。去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手续。如果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请律师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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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并不是必须由律师书写,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在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之后书写,法律对于离婚协议书由谁书写没有强制性要求,只要该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承认即可。
这个问题,这个倒未必,如果你们双方自认为可以写清楚该离婚协议,就自行写,这样还可以让自己的离婚事宜少一个人知道,保密性更高。当然请律师写一份离婚协议,主要是着眼于他们的专业性,律师可以把你们离婚时可能要考虑到的问题,全部写入离婚协议中,避免离婚之后产生不必要纠纷。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 第五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 (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三)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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