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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妇想起诉小叔子不赡养老人,必须要有公公婆婆的委托授权,否则小叔子会说你不具备起诉权力。只要老人有委托,就可以正大光明的起诉你的小叔子...
儿子有义务,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儿子要求支付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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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没有赡养义务,但媳妇生的孩子,即老人的孙子女,在法律上有赡养义务。虽然媳妇在法律上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但中国人的道德习惯要求媳妇履行赡养义务,不履行赡养义务会受到舆论的谴责。
第一、有无证据证明其伯父说过将该房屋过给该女,说此话时是否情形紧急,不紧急则可能无效,或者有其他书面证明最好。第二,如果有证据的话,则该女享有该房产所有权,如果没有,则只能代位继承该房产的三分之一。第三,该房产是该女的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转为共同财产,但如果登记在他丈夫名下,如出现纠纷,会产生一些法律风险或不必要费用。
根据新婚姻法。即《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归登记一方。婚前买房情形一:一方婚前全额付款,上仅署自己的名字。不管是根据过去的审判实践,还是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这种情形下,房子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房子涨价属于自然增值,增值部分归户主个人所有。如果房子用于出租,租金属于投资经营收益,归户主个人所有。但出租行为如果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租金属于两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如果一方婚前全额付款给对方买房,房产证上仅署对方的名,明确赠与对方,那么两人即使,房子也是对方的。情形二:一方婚前贷款买房付了首付,房产证上仅署自己名,婚后二人共同按揭。新司法解释第十条是这样规定的:夫妻一方婚前签订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为产权登记一方的。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根据新司法解释,离婚时夫妻两人先商量房子的归属,如果仍不能决定,可判决房子归户主所有,还没有还清的贷款也属于户主的个人债务。共同还掉的按揭以及按揭增值部分,户主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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