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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
结婚证需要的材料与结婚人员的国籍不同而不同,如果都是我国公民的,需要带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都是我国公民需要带什么材料:(一)男女双方的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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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关于结婚的规定如下:1。结婚必须由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任何一方不得强迫或干涉另一方。二、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岁。应鼓励晚婚晚育。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风病未治愈或其他医学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4、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应当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建立夫妻关系。5、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的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补办结婚证的要求: 1、补办结婚证,新人必须要到原来登记的地方申请一个查档的证明。 2、丢失了自己结婚证的新人,必须要携带好自己的户口本到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好一份《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好详细的信息。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也就是说申请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应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四条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可以为其补领结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我国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其实不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一)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二)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八周岁。 (三)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四)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五)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需要明确的是,对于香港公民领取的结婚证一般是没有在内地登记的,涉及到两地的相关制度和规定都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婚姻登记机关来了解,如果需要涉及到相关事项的认定的,可以出具相关证明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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