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董事会成员为:董事、董事长、副董事长、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上述成员不一定存在于每个董事会,每个公司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生产董事会成员...
有限公司由三到十三个董事组成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由五至十九个董事组成董事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立董事会,可以设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可以。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而有限公司对此没有规定,一般情况下,股份公司有法律规定的,有限公司没有例外规定的,参照股份公司规定。董事应该委托其他董事,非董事不可以。
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公司法》第10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1、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是由董事会选举的。 2、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3、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2人已浏览
213人已浏览
295人已浏览
1,3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