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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当事人是不能享受到该待遇的: 1、当事人的户口属于“非农业”居民的性质的,不属于户口所在地(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
一、非农业户口转农业户口有下列情况可以办理: 1、2003年10月以后双户籍制,可迁回原籍; 2、结婚,一方为农业户口,另一方为非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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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经济时代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农业户口指靠自己生产口粮的农业人口。 农业户口、非农户口现随着经济的发展,有的省市已取消了农业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 1.“农户”和“非农户”以前是在吃商品粮上在区别,现在是没有了,或者说是区别几乎没有了。 2.社会保险方面,这两者的区别也不大。总体只和城市间的区别有关,在一个城市则没什么大区别。 3.劳动就业方面,城镇也不是包工作的,但有个劳动再就业,政府在这方面的投入应该是比农村好点,农村如果有新技术示范区的,当然在这方面也会加大农民的技能培训的,但就是不象城市这么系统。 4.农村的有土地,政府应该是有一定政府补贴的吧,叫保全费什么的,需城市非农户没有,但有一个失业金,我保证不是每个城市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都有。 总之,农户与非农户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商品粮的因素),在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区别不是很大,也可以说基本上没有区别。
如果女方家也是农村居民,女方家庭应该分有田地承包。另外,对于未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户口的,且在新落户的地方未获得承包地的男方,原村集体是否可以收回承包地,法律并无明确规定。 但个人认为,作为农户有权获得承包地,原村集体在你在新居住地未获得承包地的情况,收回你原有承包地侵犯你获得承包地的权利,应为不合法。
计划经济时代,将户口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两种类型。农业户口,指的便是靠自己生产口粮的居民,非农业户口,则是指靠国家分配口粮的城市户口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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