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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消费者遭遇商品质量问题,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即找经营者陈述自己购买含塑化剂...
带证据直接到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或附近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您也可以直接致电消费者热线进行报告。同时,消费者通过信件、传真、短信、电子邮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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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如果与对方协商不成,您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建议先与商家协商解决,要求更换或修理,如退货按合同约定处理。
1、消费者遇到假冒伪劣产品可以带好证据直接去所在区县工商局或就近工商所进行举报。 2、消费者还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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