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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
刑事二审不一定比一审重。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上诉的,刑事二审可以比一审重;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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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机率问题,关健是要根据原审法院的判决情况及相应案件的证据材料来分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二审法院在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提起申诉与减刑互不影响,在申诉期间,如果符合减刑条件,可以要求减刑。
刑事上有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法的审判原则。 但第二审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也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被告人是否加刑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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