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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过户必须有公证处的公证书,你这属于遗嘱继承,该遗嘱已经经过公证,那么这个房子就是你的了,但是要办理过户必须还得拿着这份公证的遗嘱到公证处去再让公证处出具一份继承公证,你拿着这份继承公证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至于你所说的公证处非得让你二姨过来签字,那就说明你老爷留给你的遗嘱并不只是留给你一个人的还有你二姨。这样公证处才必须让你二姨过来签字,否则公证处这么做是没有道理的。 如果遗嘱上确实只有你自己一个人的名字,也就是房子确实是留给你自己的,那么公证处的做法是错误的,你可以到法院去起诉公证处,要求公证处为你办理继承公证,拿到继承公证书你才能顺利的办理过户。
手写遗嘱也有效,自书遗嘱可以办理房产继承过户。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遗嘱继承可以跳过法定继承人,继承开始后,如果有遗嘱,且遗嘱是合法有效的,按照遗嘱约定的方法分配遗产。如果被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的,只能在遗嘱之后继承剩余部分的遗产,所以遗嘱是可以跳过法定继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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