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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被取保候审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作出取保候审的机关或者执行机关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要求,并阐明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出现违反义务的...
1、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解除取保候审。这种情形往往是已经查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无罪的,或者犯罪嫌疑人、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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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案件本身未被撤销的,公安机关将继续进行调查。构成犯罪的,仍可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保释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不需要在采取强制措施后进行调查。《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调查、起诉和审理。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民及有关单位。
终止取保候审是指取保候审期满或者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取消取保候审的制度。《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条例》第一百零四条:需要终止取保候审的,由决定终止取保候审的机关终止取保候审的决定和通知,送达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决定及时终止取保候审,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担保人和有关单位。
公安局可以对符合下列条件的犯罪分子进行取保候审: 1、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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