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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按所有性质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
目前,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正在持续推进。但随着城市化进程,一些农民在进城打工后落户城市,这部分人的土地承包权要不要上交呢?《草案》规定:不得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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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新型土地承包政策在根本上并没有改变原有承包期限中的规定,换而言之,村委会将依旧保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全村土地平均分配秩序。农民原有的土地不会被打乱重新发包,没有土地的依旧申请不到土地。 第二,《土地流转合同》修改注意哪些? 土地流转承包制定的合同期限基于第二轮承包到期后作废,而如今二轮承包期限延迟,农民与被承包方需要拟定最新的承包合同。 1、注意改变合同日期,重新签字按手印保障各自法律效益; 2、确认承包地附着物情况,地块只分为水田与旱地两种; 3、最为关键一点,明确农业相关补贴的补贴方。 第三,大规模分配不会有,小规模调整要抓住机会 大规模土地分配在四十年之间不会出现,不过村集体内部的小规模调整可以继续。仅限于部分土地面临特殊情况的农民。 1、他多一垄、我少一亩这类人地矛盾十分突出情况; 2、相邻两块土地关系调整,需要取得全村村民70%赞同意见,方可进行。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自2003年施行,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而《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这个规定,给农民承包经营和经营户投资都吃了定心丸:“一个方面,再延长30年,农民拥有了一个生产要素,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稳定的力量,即使出去打工也可以放心地流转土地;另一方面,现代农业需要大投资,回收期长,再延长30年,对于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规模经营,进行长期投资,小型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都有积极促进作用。”
1、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期限的物权: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 2、特殊林木的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年批准可以延长。 3、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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