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2014年广州正式户口申请基本条件】 1、拥有广州住宅房产; 2、法定年龄在24-45岁; 3、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 如果你符合以上这三个基本条件,是申请办理广州正式个人户口的。 目前申请入户广州的方式有以下三种: *异调入户(要求本科学历,24-35岁,有房产) *积分入户(积分满60分,社保超过10年,45岁以下,有房产) *技师入户(初中以上学历,24-45岁,有房产)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的: 1,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护照及在国外居住(留)的证明等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申请恢复户口,同时申请领取身份证即可。《广州市华侨(原户籍非本市)回国定居办事指南》(为便于说明,以广州为例,具体咨询户口原籍地的派出所):二、申请条件华侨申请到本市定居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之日起前两年内,在国内连续居住满3个月,或者连续6个月内累计居住满90天;(二)有稳定的住所,即本人在本市有自有房产,或者有本市户籍的直系亲属、其他亲属有自有房产,自愿提供长期居住;(三)有稳定生活保障,即具有以下之一的生活来源: 1.本人受聘国内企事业单位或者自主创业,有稳定的收入; 2.本人在国内有退休金、养老金领取; 3.本人有足以保障稳定生活来源的积蓄; 4.本人国内亲属承诺愿意承担抚养或赡养义务。(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夫妻出国前不同户籍地,或一方在国外出生,申请到已恢复本市户籍的配偶所在地定居的,申请人与配偶的结婚年限应满2年,且配偶为本市居民户口;为申请人提供住所和生活保障的担保人,须与申请人具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关系; 2.在国外出生的16周岁以下的华侨子女,持中国护照入境,申请到父母或具备扶养、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同胞兄姐户籍地定居的; 3.国外出生的60岁以上无依靠华侨,配偶原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是丧偶人员,可随具有本市户籍的子女申请到本市定居。或者,国外出生的60岁以上无依靠华侨,所有子女(不含现役军人或在国外或境外定居并取得永久居住(留)权的)均具有本市居民户口,可随具有本市户籍的子女申请到本市定居。
验核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或《尸体火化证明书》、死者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并办理。公民正常死亡的提供《死亡医学证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去注销户口;公民在家死亡的,须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证明,提供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直系亲属申报户口注销;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根据公民直系亲属的申报,提供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社区民警应及时掌握情况,督促社区内常住人口为死亡亲属注销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54人已浏览
349人已浏览
2,573人已浏览
7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