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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情况。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一般不构成一般累犯,但有可能因为犯特定之罪而构成特殊累犯。 2、《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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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一般不构成一般累犯,但有可能因为犯特定之罪而构成特殊累犯。 2、《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1、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判拘役: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本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的犯罪。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1、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2、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探亲;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3、对某一罪犯是否适用拘役刑,应当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犯罪的客观危害程度较轻,只需要处以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二是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较小,只需要以短期关押,就可以达到教育改造罪犯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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