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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鉴定机构以外的列入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委托人同意的,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由其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2、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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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与本案有关且必须向法院提供的证件(复印件),负责任的法官一般会核实,有的是书记员看的,有的是不核实的。如果被告要求看,法官可以批准双方互相查看。
第一,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是否有合法依据和合法理由】 第二,第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本通则所指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 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 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第三,第十五条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通过信函提出鉴定委托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 第四,第十七条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 司法鉴定协议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基本情况; (二)委托鉴定的事项及用途; (三)委托鉴定的要求; (四)委托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的简要情况; (五)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的目录和数量; (六)鉴定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七)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 (八)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因鉴定需要耗尽或者可能损坏检材的,或者在鉴定完成后无法完整退还检材的,应当事先向委托人讲明,征得其同意或者认可,并在协议书中载明。 在进行司法鉴定过程中需要变更协议书内容的,应当由协议双方协商确定。 对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格权益】 第五,第二十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第六,第三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完成委托的鉴定事项后,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司法鉴定文书包括司法鉴定意见书和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 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统一规定的司法鉴定文书格式。 第三十五条司法鉴定文书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多人参加司法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司法鉴定文书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 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文书一般应当一式三份,二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由本机构存档。
轻伤和重伤结论给被告人带来的法律责任是有很大差别的。如果你说的“开始”和“后来”是一个鉴定机构的前后不同意见但最终出具的重伤结论,持异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如果后来的鉴定是重新鉴定的结论,且为双方当事人指定或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的报告和结论,申请再次重新鉴定法院一般不给予支持,并且法院采纳重新鉴定的结论可能性较大,除非重新鉴定的结论有明显错误或者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这一结论。因不了解案件细节,以上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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