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的,已交纳...
如果没有经过批准,取保候审期间去外地,处理如下: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取保候审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只要经过执行关机关批准,一般是可以去外地的。 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之后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在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机关传讯的时候应当及时到案。 违反取保候审期间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的,执行机关是有权利即时把犯罪嫌疑人抓拿归案的。
1.如果执行机关批准,则可以去外地。 2.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3.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人员去外地需要向执行机关报告,经执行机关批准才能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6人已浏览
1,419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1,3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