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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由国土行政管理部门对包括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在内的不动产依法将其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用以确定不动...
不动产证上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防伪镭射标签)、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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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是确认不动产归属的证明书。所谓不动产权就是以不动产为标的物的所有权。不动产指就是指无法移动或移动后会导致形状、性质改变的物。如土地、房屋等都属于不动产、因此对应的土地所有权、房屋所有权等都属于不动产权。
不动产抵押权人是取得和享有不动产抵押权的人。我国现行法上对不动产抵押权人的资格并未作特别规定,在解释上,应当认为只要具有民事主体资格者,都可以充任不动产抵押权人,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团体(其他组织)均无不可。然而正是由于《民法典》、《房屋登记办法》和《土地登记办法》等对不动产抵押权人的资格和范围未作明文规定,登记机构以及登记人员就此的认识与理解并不一致。以房屋登记为例,实务中某些房屋登记机构仅认可金融机构作为房屋抵押权人,而不受理抵押权人为非金融企业、自然人的房屋抵押登记申请①。登记机构对不动产抵押权人范围的错误认识,直接导致部分抵押权因不能登记而无法设定,严重阻碍了融资交易的开展,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共有人按各自的份额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是基于共同关系发生的、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是基于共同关系发生,一般只在家庭成员之间,基础一旦丧失,就不能共同共有了。共有性质发生变更,就是说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的情况发生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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