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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使用商标的标识提供方式; 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控的条款; 在使用许可人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独家许可合同,又称“排他许可合同”。按照这一合同,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人在一定的期间和地域范围内独家享有使用该专利发明创造的权利,被许可人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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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指商标权人将其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被许可使用人支付费用而签订的合同。商标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为许可方,另一方则为被许可方。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生效后许可方并不丧失商标法权,仍为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标的是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这是商标使用许可与商标权转让合同的区别。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种类 (1)独占使用许可 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时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2)排他使用许可 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3)普通使用许可 普通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许可使用商标的标识提供方式; 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控的条款; 在使用许可人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1、商标的独占使用许可的概念: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内,被许可人能够以约定的方式使用商标注册人的商标,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被许可人享有对商标的独占使用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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