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审核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及省政府规章的解释工作; (二)组织指导和督促省政府依法行政复议廉政风险点保障公民权益行动计划的实施;...
(一)审核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及省政府规章的解释工作; (二)组织指导和督促省政府依法行政复议廉政风险点保障公民权益行动计划的实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 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4、行政复议,主要是书面审查,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税务部门做为国家的重要行政执法机关,肩负着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国家赋予了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一定的征税权力,如依法行使税款征收、税务稽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大权力,但权力、责任及其承担的风险是对等的,权力点就是风险点。特别是随着我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的不断加快,纳税人维权意识、行政监察以及司法监督力度的日益增强,对税务机关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税务行政复议风险点问题逐步显现出来。因此如何有效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减少税务人员的执法压力,保证税收法律法规及各项税收制度的正确施行,促进税收事业健康发展已成为税务机关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审核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及省政府规章的解释工作; (二)组织指导和督促省政府依法行政复议廉政风险点保障公民权益行动计划的实施; (三)受理并审理省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省行政复议工作; (四)受理并审理省政府的行政赔偿案件; (五)对各市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评议考核; (六)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 (七)市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方案的审核、报批,指导和监督全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八)组织全省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案件的检查评议; (九)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十)本办职权范围内的人事任免、财务管理、物品采购和管理使用等事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36人已浏览
3,435人已浏览
432人已浏览
1,1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