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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54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永久剥夺罪犯的政治权利。犯罪分子永远没有选举权和选举权,也不享有发言、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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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主要刑罚是指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的刑罚。主要刑罚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一种犯罪只能适用于一种主要刑罚,不能同时适用于两种以上的主要刑罚。如上述,我国刑法规定的主要刑罚包括控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附加刑是指刑法规定的补充主要刑罚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是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附加刑罚的类型如下:罚款;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罚也可以独立适用。
按照《刑法》规定,对于下列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1、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会剥夺政治权利终身。4、刑罚规定的其他罪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泄露国家机密、司法工作人员的不正当行为犯罪,可以单独处罚或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以下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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